产前检查不可盲目过多进行_1
发布时间:2020-09-27 阅读次数: 71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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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胎儿的生长发育,孕妇身体各系统出现一系列相适应的变化,若超越生理范围或孕妇本身患有某种疾病不能适应妊娠的改变,则孕妇和胎儿都可出现病理情况。通过产前检查,能够及早发现并防治合并症(孕妇原有疾病如心脏病)和并发症(孕期后发生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),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异常,确定分娩方式。

通常在怀孕后12周应做体检,为了自己和宝宝健康,孕期女性一定要定期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。

准妈妈由于担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,又没有什么经验,很容易过度紧张,这样对孩子的发育不利。产检也应适时适度,孕期产检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安排。盲目、频繁地做B超检查,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必要的“打扰”。

第一次超声检查:在孕6~8周,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(宫外孕)或异常妊娠(葡萄胎等),了解胚胎是否存活。

第二次超声检查:在孕11~14周,主要是做胎儿NT测量,结合孕妇血清血检查,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。

第三次超声检查:在孕18~24周,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发育及诊断胎儿致命性畸形,包括无脑儿、脑膨出、开放性脊柱裂、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、单腔心、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。此次超声检查尤为重要,因为超声通过多个观察角度观察到胎儿大部分的器官形态结构,筛查排除胎儿畸形。

第四、五次超声检查:在32~38周,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异常,了解胎儿的位置、胎盘位置及成熟度、羊水的多少等,而且还能了解脐带的血流情况,评估胎儿宫内的安危,对临床医生选择分娩时机及方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指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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